<p> 中新网客户端2月19日电 近日,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明确,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此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p>
<img alt="教育部文件截图。" src="/public/uploads/article/2021/02/19/aead3738891aed651a7b65cf.jp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title="教育部文件截图。" />
教育部文件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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