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App  青田  中国地震台网  质检  湖北黄冈  中方  助攻  习近平,发扬,  作者, 

民政部对中华文化促进会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昌吉雪崩

   日期:2021-03-02 22:10:19     作者:wangxiao    浏览:5    
核心提示:中新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王祖敏)2021年3月2日,民政部对中华文化促进会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35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华文化促进会主要违法事实如下:一是该会分支
<p>  中新网北京3月2日电 (记者 王祖敏)2021年3月2日,民政部对中华文化促进会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35万元的行政处罚。</p> <p>  中华文化促进会主要违法事实如下:一是该会分支机构朗读专业委员会与非法社会组织“全民悦读全国阅读会联盟”共同举办“全民悦读朗读大会暨青少年朗读课文大会”,期间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违法所得53万元,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二是该会向其下设的19家分支机构违规收取管理费,违法所得182万元,违反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三款“社会团体不得向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规定。上述两项违规收费行为违法所得共计235万元。</p> <p>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华文化促进会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3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中华文化促进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p> <p>  近年来,民政部持续加大对社会组织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并借此牟利的乱象。广大社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策法规意识,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不得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向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收取管理费。<!--画中画广告start--> <!--画中画广告end--></p> <p>  民政部将坚持对社会组织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心存侥幸、知法犯法的社会组织,依法从严处罚,切实维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营造健康发展环境。</p> <p>&nbsp;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推荐图文
推荐国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