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App  青田  中国地震台网  质检  湖北黄冈  助攻  中方  习近平,发扬,  谅解备忘录 

两部门: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马来西亚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阿勒泰旅游

   日期:2021-03-10 14:25:34     作者:wangxiao    浏览:3    
核心提示:中新网3月10日电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消息,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8日发布关于防止马来西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要求,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马来
<p>  中新网3月10日电 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消息,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8日发布关于防止马来西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要求,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马来西亚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画中画广告start--> <!--画中画广告end--></p> <p>  2月26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公布马来西亚古达省(Kudat)、山打根省(Sandakan)、Beluran地区和Kota Merudu地区共发生5起非洲猪瘟疫情,涉及的易感动物有野猪和303头家猪,其中5头野猪和303头家猪发病死亡,这是马来西亚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p> <p>  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公告要求:</p> <p>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马来西亚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p> <p>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马来西亚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p> <p>  三、进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马来西亚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运输工具上如发现非洲猪瘟疫情,严格依法对污染或可能污染区域监督实施防疫消毒处理。</p> <p>  四、加强对来自马来西亚交通运输工具媒介昆虫的消杀处理。</p> <p>  五、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马来西亚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p> <p>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p> <p>  七、各海关、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p> <p>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推荐图文
推荐国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