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中新社北京3月25日电 (记者 孙自法)记者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打击力度,该局自2021年3月起,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恶意抢注重大活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名称,以及恶意抢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词汇、标志等十类行为。<!--画中画广告st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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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打击以下十类商标恶意抢注、图谋不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p>
<p> 一是恶意抢注国家或区域战略、重大活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名称的。</p>
<p> 二是恶意抢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词汇、标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p>
<p> 三是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大赛事、重大展会名称、标志的。</p>
<p> 四是恶意抢注行政区划名称、山川名称、景点名称、建筑物名称等公共资源的。</p>
<p> 五是恶意抢注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公共商业资源的。</p>
<p> 六是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的。</p>
<p> 七是恶意抢注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标志,损害他人在先权益的。</p>
<p> 八是明显违背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禁止情形以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重大消极、负面社会影响的。</p>
<p> 九是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从事上述行为,仍接受其委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秩序的。</p>
<p> 十是其他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p>
<p> 此外,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囤积商标注册申请的处置,已另行专门整治。</p>
<p>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专项行动将加强恶意抢注行为监控,围绕商标注册全流程实施精准打击,并综合运用法律惩戒、行政指导和信用约束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完善有效遏制的工作机制和从源头上防范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商标审查和审理效能。同时,密织规制恶意抢注法律网,推动将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记入信用档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