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1日通报,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称,被告人彭波利用担任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副局长、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网络新闻应急事务局局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控制网络负面信息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报道称,彭波生于1957年3月,湖南人,毕业于北京大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通报,彭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理想信念坍塌、对党不忠诚,背离党中央关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的决策部署,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的管理,公器私用、靠网吃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他还被指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