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了解到,2022年2月23日,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依法对方某、王某某、方某某三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立案侦查。
经查,2月17日,晋中市太谷区居民方某、王某某(方某妻子)、方某某(方某女儿)带领两个未成年人一行五人从呼和浩特市亲戚家(19日,该亲戚核酸检测阳性)自驾回到太谷区后,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多次出入人员聚集场所,目前五人均确诊新冠肺炎病例,造成与其密切接触的多人被隔离观察、一人确诊感染的严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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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台记者 宋云屹 宋振兴 孟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