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4月29日电 (刘小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29日发布消息称,原阳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霍晓军(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阳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平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霍晓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10月14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显示,阳泉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霍晓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4月8日,该网站消息显示,霍晓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霍晓军,男,汉族,1968年8月生,山西寿阳人,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10月参加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