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银川5月31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31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宁夏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以来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517人。
据了解,宁夏检察机关坚持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实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率100%。同时,宁夏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一体贯彻“保护、教育、管束”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理念,对于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犯罪绝不纵容,2021年以来依法起诉376人。
在调查取证和办案过程中,如何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尤为重要。据介绍,宁夏检察机关推进建立使用“一站式”办案场所,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身体检查、调查取证、心理疏导工作一次完成。目前,会同公安机关、医院等建成“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22处,使用“一站式”场所办案147人次,开展心理疏导与心理咨询90人次。
此外,宁夏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综合多元救助。2021年以来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13.32万元,协助开展生活安置38人次,帮助重返学校10人,协调转学12人,帮助纳入社会救助258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为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宁夏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2021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针对监护人的监护缺失或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或被侵害的问题,共制发“督促监护令”362份。牵头推动教师“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2021年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入职查询611人次。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宁夏检察机关担任法治副校长共计353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