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6月2日电 (闫姣)“野生动植物尤其是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一直是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车小刚2日说,该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多元化裁判执行方式,有效维护生物多样性。
当日,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在兰州市召开“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度甘肃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环境司法保护情况及典型案例。
车小刚发布该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两级法院(以下简称“两级法院”)环境司法保护情况时说,一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93件,审结602件,结案率为87%,同比分别增长133%、176%、18.5%,涉及农用地、矿产资源、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有污染土壤、破坏湿地引发的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还有相对人起诉的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执行案件。

车小刚称,2021年,两级法院共受理非法狩猎案件10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50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23件。案涉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有鹅喉羚、岩羊、苍鹰、金雕、蟾蜍、高原林蛙、草兔、鹦鹉、陆龟、球蟒、蜥蜴等,涉及的重点保护植物品种主要为红豆杉。
车小刚以典型案例说,被告人陆某、邵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分别被判处10年和4年有期徒刑,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决心和态度。
车小刚表示,甘肃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捕捞、盗伐、滥伐林木犯罪行为,促进生物资源恢复,维护生物种群稳定。2021年,两级法院共审理涉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渔业及林业资源保护等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122件。
同时,两级法院立足不同环境要素修复需求,探索适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修复方式。对涉森林资源的案件的被告人除课予刑罚外,还判决其承担“补种复绿”“巡山护林”等修复责任,推动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生态质量持续改善。
对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两级法院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单独提起生态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赔偿野生动物的生态价值损失,充分运用公益诉讼制度保护生物多样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