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结合天津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天津市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2020年4月30日零时起,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p><!--画中画广告start--><!--新闻通发页画中画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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