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最高法出台《意见》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p><p> 本报讯(记者卢越)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p><p>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意见》明确提出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三大理念”,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理念与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理念。</p><p> “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特点明显。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不能‘一刀切’。”陶凯元表示,人民法院既要立足全流域,统筹谋划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又要区分功能主体定位,支持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画中画广告start--><!--~33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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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中画广告end--></p><p> 《意见》提出,推进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统一涉环境资源案件的受案范围和审理程序。统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整体保护需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机制改革。</p><p> “近年来最高法已指导甘肃、山东、河南、陕西、宁夏等省在本省域构建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机制。”最高法环资庭庭长王旭光称,按照《意见》的要求,下一步还要推动探索黄河流域九省区之间的跨省级案件集中管辖。此外,还要根据黄河上中下游的不同特点,指导地方法院跨省级行政区划展开司法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