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中新社北京6月18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期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加强监督提出五方面主要举措。</p>
<p>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意见》为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提出五方面主要举措:一是深化拓展监督内容;二是用好监督方式方法;三是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四是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紧密结合;五是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法接受人大监督。</p>
<p> 为确保《意见》落实到位,该负责人指出,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清单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整改结果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部门单位应当深入分析问题的性质和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做到应改尽改、按时整改。</p>
<p>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审计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大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信息的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审计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报告,应当全文向社会公开。<!--画中画广告start--><!--~33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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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该负责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6月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跟踪监督,并提出跟踪监督报告。此外,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12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