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App  青田  中国地震台网  质检  湖北黄冈  助攻  中方  习近平,发扬,  谅解备忘录 

两部门就农村建房明确“八不准” 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灵芝图片大全大图鉴别

   日期:2020-07-31 14:43:57     作者:wangxiao    浏览:23    
核心提示:中新网7月31日电据自然资源部微信公众号消息,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通知,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p>  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自然资源部微信公众号消息,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通知,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等八项要求。<!--画中画广告start--><!--~336*280~--> <!-- 多条广告如下脚本只需引入一次 --> <!--画中画广告end--></p> <p>  通知称,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就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具体如下:</p> <p>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p> <p>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p> <p>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p> <p>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p> <p>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p> <p>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p> <p>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p> <p>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p> <p>  通知指出,各地要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八不准”相关规定。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p> <p>  通知强调,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推荐图文
推荐国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