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App  青田  中国地震台网  质检  湖北黄冈  助攻  中方  作者,  习近平,发扬, 

农业农村部:海参养殖池塘严禁用敌敌畏等农药消毒-自杀门

   日期:2020-08-05 09:17:22     作者:wangxiao    浏览:13    
核心提示:中新网8月4日电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近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海参池塘养殖生产管理指引》,该指引提出,新池塘建成后及投放苗种前,均需进行清塘,旧池塘一般2-3年清塘
<p>  中新网8月4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近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海参池塘养殖生产管理指引》,该指引提出,新池塘建成后及投放苗种前,均需进行清塘,旧池塘一般2-3年清塘一次。消毒要求使用生石灰及次氯酸钠溶液(水产用)、含氯石灰(水产用)等国家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兑水全池泼洒,浸泡7-10天后将水排出,再引入海水浸泡2-3天,将水排出,重复进排水1-2次。严禁使用敌敌畏等农药、原料药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消毒。</p> <p>  此外,该指引明确,根据养殖海区水质肥瘦,放养海参苗种前可提前10天放进海水,以利于底栖硅藻等单胞藻类繁殖,为海参苗种提供充足的基础饵料。按45-75千克/公顷的用量施用氮磷比为5:1-10:1的复合肥进行池水施肥。可根据水色适当调整,使池水透明度保持在50cm左右,投放到水中硝酸盐含量低于10mg/L。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登记注册的化学或生物肥料。</p><!--画中画广告start--><!--~336*280~--> <!-- 多条广告如下脚本只需引入一次 --> <!--画中画广告end-->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推荐图文
推荐国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