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中新网北京8月10日电 (记者 张蔚然 梁晓辉)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8月1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国家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画中画广告start--><img src="/public/uploads/article/2020/08/10/b531ed5d02a7aa1137d6d634.jpg" width="336" height="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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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报告称,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必须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战略眼光谋划和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升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必须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p>
<p> 报告同时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追逃追赃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应对不少问题与挑战。</p>
<p> 一是面临的国际环境十分复杂。中国外逃腐败分子主要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有些西方国家不甘心我通过追逃追赃等工作扩大影响、赢得主动,在经济上贪图犯罪分子的“黑钱”,在政治上为其提供庇护。有些西方国家对我存在政治偏见,奉行双重标准,不认同我国司法体制,以各种理由阻挠我引渡或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甚至阻碍外逃人员回国投案。</p>
<p> 二是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当前,追逃追赃虽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一些案件工作难度较大。反腐败工作中的涉外因素日益增多,境内外利益交织,境内办事、境外收钱现象突出,涉案人和共同犯罪人员外逃情况时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也将成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p>
<p> 三是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对人员、资金的监督体系尚需完善,有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境外分支机构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人员外逃和资金外流风险,防逃压力较大。随着金融信息技术和交易工具发展,跨境转移赃款行为日趋隐蔽,追赃工作难度不断增加;现有的追赃机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手段和渠道有限,境外赃款查找难、冻结难、追缴难的问题突出。</p>
<p> 四是配套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法设立缺席审判制度后,目前尚无实践案例。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缺少国际合作方面的配套规定。刑法关于洗钱罪的定罪标准偏高、范围过窄,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足,地下钱庄屡打不绝,加大了追赃工作难度。国家监委履行引渡、刑事司法协助、资产追回等法定职责的配套制度有待健全。</p>
<p> 五是专业化水平和能力仍显不足。对外司法执法合作实践经验不足,对国际规则和有关国家法律研究运用不够,打法律战能力有待提高。地方监委大多没有单独设立追逃追赃专门专责机构,专业力量不足,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