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中新网9月1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日前,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刘健(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p>
<img alt="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src="/public/uploads/article/2020/09/01/7ce0d935a8accb4c8488276b.jp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title="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p>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健利用担任淮南市代市长、市长,安徽省民政厅厅长,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副书记、主任,以及国元控股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承揽项目、人事调动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p><!--画中画广告start--><!--~33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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