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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官方:新疆不仅在棉花产业没有“强制劳动”,在其他产业也不存在“强制劳动”-姚木根

   日期:2021-04-09 14:15:25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13    评论:0    
播种机加快棉花播种进度。 年磊 摄 播种机加快棉花播种进度。 年磊 摄

  中新网北京4月9日电 (记者 张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伊力江·阿那依提9日在北京指出,新疆不仅在棉花产业没有“强制劳动”,在其他产业也不存在“强制劳动”。

  针对新疆“强迫劳动”的谣言,2020年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新疆发展研究中心发表的《新疆少数民族劳动就业调查报告》等文章均以鲜活案例及实地走访的方式,详细介绍了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自愿就业”“体面劳动”的事实。而早前举办的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上,来自新疆各行各业的务工人员也讲述了他们自愿就业、稳定就业、脱贫致富的故事。

  9日举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就其他产业是否存在“强制劳动”提问。伊力江·阿那依提在回应时首先指出,新疆各族群众劳动就业均受法律保护。他说,新疆始终遵循《国际劳工组织宪章》和相关公约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纳入法治化轨道,严厉禁止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强迫劳动。

  “新疆各族群众劳动就业是完全自由的。”伊力江·阿那依提说,他们有选择职业的自由,去什么地方、干什么工作都是自己的意愿,人身自由从未受到任何限制。政府所做的工作,就是健全完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积极搭建就业信息平台,营造良好的劳动就业环境,为各族群众找到满意的工作、获得稳定的收入创造条件,最大限度保障各族群众劳动就业权利。

  伊力江·阿那依提还强调,新疆各族群众劳动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各族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等权利均依法得到保护。各族劳动者无论在新疆还是其他地区,宗教信仰、民族文化、语言文字等方面权益均依法得到尊重和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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