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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四人因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被行政处罚

   日期:2021-10-29 09:42:30     浏览:7    评论:0    

10月28日,内蒙古阿右旗公安局巴丹吉林派出所依法对4名故意隐瞒有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简要案情:

经查,10月12日,秦某某(男,30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赵某某(男,40岁,黑龙江省大庆市人)、王某某(男,23岁,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巩某某(男,23岁,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4人开车从呼和浩特出发,途径乌拉特前旗,13日到达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直至18日离开额济纳旗,19日到达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在住宿期间,秦某某、赵某某、王某某、巩某某4人对在酒店工作人员询问时故意隐瞒了在额旗旅居经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述4人行为构成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被巴丹吉林派出所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总台央视记者 呼和牧仁)

10月28日,内蒙古阿右旗公安局巴丹吉林派出所依法对4名故意隐瞒有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简要案情:

经查,10月12日,秦某某(男,30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赵某某(男,40岁,黑龙江省大庆市人)、王某某(男,23岁,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巩某某(男,23岁,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4人开车从呼和浩特出发,途径乌拉特前旗,13日到达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直至18日离开额济纳旗,19日到达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在住宿期间,秦某某、赵某某、王某某、巩某某4人对在酒店工作人员询问时故意隐瞒了在额旗旅居经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述4人行为构成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被巴丹吉林派出所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总台央视记者 呼和牧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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