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郑州消费券可使用地方: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限在郑州市域内的百货、餐饮、汽车、家电、家居、成品油等行业线下实体商家使用。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其中,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30元券在消费满14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每人每天在同一商家限用1张消费券。鼓励商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让利,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叠加使用。
消费券使用期限为:2021年10月30日10:00-11月14日24:00。过期未使用的,予以回收。
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或“郑好办”APP活动页面领取,先领先得,领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