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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日期:2021-11-02 10:15:19     浏览:5    评论:0    

本报武汉11月1日电  (记者范昊天)日前,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围绕高校毕业生落户、安居、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等20个方面,推出一大批创新性举措,帮助高校毕业生更好地留鄂来鄂就业创业。

对高校毕业生新增4项补贴。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初次在鄂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登记注册1年内,可按带动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初次在鄂创业租用经营场地的,给予场地租金等补贴。

升级多项现有政策。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省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落户;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0万元;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高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奖补;将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扶持资金提高至5万—50万元;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类别调整为300元、1200元、1500元;放宽基层事业单位招录,县乡事业单位可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本地紧缺急需的高校毕业生。

本报武汉11月1日电  (记者范昊天)日前,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围绕高校毕业生落户、安居、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等20个方面,推出一大批创新性举措,帮助高校毕业生更好地留鄂来鄂就业创业。

对高校毕业生新增4项补贴。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初次在鄂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登记注册1年内,可按带动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初次在鄂创业租用经营场地的,给予场地租金等补贴。

升级多项现有政策。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省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落户;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0万元;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高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奖补;将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扶持资金提高至5万—50万元;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培训类别调整为300元、1200元、1500元;放宽基层事业单位招录,县乡事业单位可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本地紧缺急需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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