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北京市的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全方位展现了我们党波澜壮阔的百年历程。在这部“立体党史百科全书”中,同样镌刻着法治中国的时代印记。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到记录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历史性一刻的照片,再到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封存的109枚公章,展示新时代法治建设成果的珍贵文物、历史档案与生动图片,令人印象深刻。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回顾百年征程,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通过,到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再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对法治的理解不断加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依法治国领域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书写下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恢弘篇章。
奉法则能国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翻开新的一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我国立法呈现任务重、要求高、节奏快的特点。制定监察法,构建国家监察体制;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修改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人民生活保驾护航……一批重要法律的出台、修订,为法治中国打造国之重器。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相关立法一方面围绕大局、聚焦发展,一方面凝聚共识、体现民意,更好为国家治理奠定法律根基。
良法促进善治,法治政府建设步履铿锵。全面依法治国,政府首先要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近年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程序日趋完善,乱执法、不作为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通过行政复议工作、制定权力清单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透明度,压缩自由裁量权,在推进简政放权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一次次刀刃向内,一步步转变职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走向深入,行政权力在法治框架下有效运行。运用法治方式进行治理,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可触可及。
捍卫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久前,电视剧《扫黑风暴》在全国热播,剧中一些情节取材于湖南操场埋尸案、云南孙小果案等真实案件,彰显了扫黑除恶的成绩。但办好案件不是工作的终点,关键还要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破除制约司法能力的机制性障碍。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场气势恢宏的司法体制改革自上而下推进。从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纠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到推进员额制改革,让可靠人才担当重任,再到加大审判、检务、警务公开,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司法体制改革敢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很多以前想做但没有做成的事。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普法沁润人心,法治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一方面,近年来,大中小学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巡回法庭深入基层宣讲,通过直播庭审以案释法,身边随处可见的事例说明:普法教育正在发挥实效。另一方面,严格执法是最有效的普法。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各地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大批基层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并得到妥善解决,通过润物无声的方式,让法治权威成为人民的真诚信仰,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尊法守法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到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到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党中央加强顶层设计,确保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法治保障。
一切伟大的实践,都需要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引。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之所以能取得重大进展,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
逐梦前行的道路从来不是坦途。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中国遭遇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党和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2021年年初,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正式发布,为“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绘制施工图。我们坚信,有法治这座“压舱石”,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就有了规范引领,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就有了重要保障。
坐落于北京市的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全方位展现了我们党波澜壮阔的百年历程。在这部“立体党史百科全书”中,同样镌刻着法治中国的时代印记。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到记录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历史性一刻的照片,再到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封存的109枚公章,展示新时代法治建设成果的珍贵文物、历史档案与生动图片,令人印象深刻。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回顾百年征程,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通过,到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再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对法治的理解不断加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依法治国领域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书写下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恢弘篇章。
奉法则能国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翻开新的一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我国立法呈现任务重、要求高、节奏快的特点。制定监察法,构建国家监察体制;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修改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人民生活保驾护航……一批重要法律的出台、修订,为法治中国打造国之重器。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相关立法一方面围绕大局、聚焦发展,一方面凝聚共识、体现民意,更好为国家治理奠定法律根基。
良法促进善治,法治政府建设步履铿锵。全面依法治国,政府首先要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近年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程序日趋完善,乱执法、不作为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通过行政复议工作、制定权力清单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透明度,压缩自由裁量权,在推进简政放权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一次次刀刃向内,一步步转变职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走向深入,行政权力在法治框架下有效运行。运用法治方式进行治理,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可触可及。
捍卫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久前,电视剧《扫黑风暴》在全国热播,剧中一些情节取材于湖南操场埋尸案、云南孙小果案等真实案件,彰显了扫黑除恶的成绩。但办好案件不是工作的终点,关键还要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破除制约司法能力的机制性障碍。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场气势恢宏的司法体制改革自上而下推进。从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纠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到推进员额制改革,让可靠人才担当重任,再到加大审判、检务、警务公开,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司法体制改革敢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很多以前想做但没有做成的事。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普法沁润人心,法治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一方面,近年来,大中小学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巡回法庭深入基层宣讲,通过直播庭审以案释法,身边随处可见的事例说明:普法教育正在发挥实效。另一方面,严格执法是最有效的普法。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各地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大批基层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并得到妥善解决,通过润物无声的方式,让法治权威成为人民的真诚信仰,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尊法守法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到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到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党中央加强顶层设计,确保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法治保障。
一切伟大的实践,都需要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引。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之所以能取得重大进展,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
逐梦前行的道路从来不是坦途。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中国遭遇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党和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2021年年初,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正式发布,为“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绘制施工图。我们坚信,有法治这座“压舱石”,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就有了规范引领,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就有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