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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50%!河南调整7·20洪灾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个税

   日期:2021-12-06 22:50:20     浏览:9    评论:0    

据河南省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消息,今年7月以来,河南省遭遇了历史罕见的极端强降雨天气,郑州等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为加快推进灾情、疫情过后经济恢复工作,减轻受灾地区税费负担,经河南省政府同意,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税务局制发《关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规定,对因灾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21年度取得的经营所得,减征50%个人所得税。

享受灾后重建减税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实际损失”是指因遭受洪涝灾害,由纳税人实际承担的损失。

具体金额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总台记者 田萌 王一丹)

据河南省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消息,今年7月以来,河南省遭遇了历史罕见的极端强降雨天气,郑州等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为加快推进灾情、疫情过后经济恢复工作,减轻受灾地区税费负担,经河南省政府同意,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税务局制发《关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规定,对因灾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21年度取得的经营所得,减征50%个人所得税。

享受灾后重建减税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实际损失”是指因遭受洪涝灾害,由纳税人实际承担的损失。

具体金额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总台记者 田萌 王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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