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6日消息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自贸港基金是指由海南省政府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自贸港基金规模为100亿元,根据投资进度,由海南省财政分年度通过预算安排出资。
《管理办法》提出,自贸港基金主要投向领域包括:一是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主导产业发展;支持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及深海科技、南繁育种、航天科技等“海陆空”未来产业发展;支持培育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央广网北京12月26日消息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自贸港基金是指由海南省政府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自贸港基金规模为100亿元,根据投资进度,由海南省财政分年度通过预算安排出资。
《管理办法》提出,自贸港基金主要投向领域包括:一是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主导产业发展;支持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及深海科技、南繁育种、航天科技等“海陆空”未来产业发展;支持培育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