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才公寓评分配租标准:
市住房保障局及开发区、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通过市房屋租赁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市房屋租赁平台自动评分排序,评分标准如下:
1、人才评分分为基础分和附加分两类,基础分按照人才类别划分,全日制本科生60分,全日制硕士生80分,全日制博士生100分。
2、附加分计分:申请人来郑州工作年限每满1个月加0.5分(来郑州工作时间从申请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日期开始计算);申请人已落户郑州的,加2分;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辖区与项目所在辖区一致的,加5分。
3、C、D类高层次人才不参与评分排序,符合申请条件应保尽保。
4、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满足申请条件的,以学历最高的一方申请,双方分值不累加。
5、青年人才总分相同的,以其在平台上申请人才公寓时间先后确定排分顺序;C、D两类人才同一类别的,以其人才认定批次先后时间确定选房顺序,同一批次认定的,以其在郑州市缴纳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未在郑州市缴纳个人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同类别、同批次的末尾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