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章节,提出完善人口生育相关法规政策,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推动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托育费用支出的税费优惠规定,研究制定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形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
完善产假制度,落实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实施父母育儿假。建立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评估机制。
1月11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章节,提出完善人口生育相关法规政策,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推动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托育费用支出的税费优惠规定,研究制定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形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
完善产假制度,落实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实施父母育儿假。建立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