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记者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公布了《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管理关,完善食品追溯体系。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统筹做好春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明确,要督促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管理关,完善食品追溯体系,查验留存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消毒证明等,确保证物一致。
《通知》提出,要落实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清洁消毒情况、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库存等重点检查厘清。开学前全面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同时,《通知》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加强对学校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的督促指导,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与加工、彻底清洗消毒餐饮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严控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风险,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此外,《通知》明确,严格执行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面向未成年人营销色情低俗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2月23日记者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公布了《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管理关,完善食品追溯体系。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统筹做好春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明确,要督促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管理关,完善食品追溯体系,查验留存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及消毒证明等,确保证物一致。
《通知》提出,要落实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清洁消毒情况、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库存等重点检查厘清。开学前全面开展自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同时,《通知》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加强对学校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的督促指导,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与加工、彻底清洗消毒餐饮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严控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风险,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此外,《通知》明确,严格执行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面向未成年人营销色情低俗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