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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孙伟:为有3岁以下幼儿的父母每年提供育儿假

   日期:2022-03-08 06:04:45     浏览:21    评论:0    

“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产假时间,将产假时间从目前的98天延长到至少18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孙伟说。她还提到,在落实生育假期政策时,应鼓励男女两性共担育儿责任。

建议把外卖送餐员等

纳入生育保险的范畴之内

孙伟说,为有效发挥生育保险作为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的作用,宜完善新形势下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立法。

她说,建议从国家层面将生育保险覆盖至所有用人单位,逐步将灵活就业群体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特别是把非正规就业人群纳入生育保险的范畴之内,如家政服务人员、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直播带货主播等新业态、新领域就业人员,建议其缴费基数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同于在职职工。”

她还提到,应争取覆盖所有生育主体,做到应保尽保。

“基于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很高的现实情况,可以考虑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全面覆盖。对于领养新生儿的父母,也应当平等享受产假、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

建议产假延长到至少18周

孙伟还提到,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产假时间,将产假时间从目前的98天延长到至少18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她补充说,对于非正规就业妇女、城镇和农村未就业妇女等,除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之外,也应给付一定数额的生育津贴或者生育补助金。

“参考国际社会关于父亲育儿假制度的经验,研究探索延长配偶护理假为至少三个月,未休的配偶护理假不可转移给女方;配偶护理假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以减轻就业性别歧视,推进平等就业,进一步体现男女共担家庭责任的导向。”

孙伟还提到,为有3岁以下幼儿的父母每年提供一段时间的育儿假,休假期间的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进一步提升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争取做到费用全覆盖,使个人不用再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她还建议,改变目前仅由用人单位缴费的做法,探索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缴费责任的筹资模式,通过科学测算合理确定缴费比例。

“应鼓励男女共担育儿责任”

孙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她还建议,按照促进性别平等、提倡男女共担育儿责任的理念,优化生育假期政策。

“生育假期政策不仅应具备保护女职工产后康复、保障婴幼儿哺乳需求的功能,还应更多地体现对男女平等、共担养育责任的理念。”

她说,在保护“分娩生产”之外,生育假期政策更要保障“养育照料”,在明确女性家庭责任之外,也要提倡男性和社会在子女养育中共担责任,即建立性别平衡、家庭工作平衡的生育假期政策体系。

“在落实生育假期政策时,应鼓励男女两性共担育儿责任,推动配偶陪产假的落地实行,也应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适当减轻用人单位压力。”

在孙伟看来,当前我国生育假期的长度已处于世界前列,问题在于生育假期政策的覆盖面依然偏低。

“将生育假期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工作,对侵害职工生育假期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引导、督促用人单位改正。”

孙伟还提到,建议探索实施带薪或无薪育儿假,合理分担支出成本。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产假时间,将产假时间从目前的98天延长到至少18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孙伟说。她还提到,在落实生育假期政策时,应鼓励男女两性共担育儿责任。

建议把外卖送餐员等

纳入生育保险的范畴之内

孙伟说,为有效发挥生育保险作为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的作用,宜完善新形势下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立法。

她说,建议从国家层面将生育保险覆盖至所有用人单位,逐步将灵活就业群体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特别是把非正规就业人群纳入生育保险的范畴之内,如家政服务人员、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直播带货主播等新业态、新领域就业人员,建议其缴费基数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同于在职职工。”

她还提到,应争取覆盖所有生育主体,做到应保尽保。

“基于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很高的现实情况,可以考虑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全面覆盖。对于领养新生儿的父母,也应当平等享受产假、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

建议产假延长到至少18周

孙伟还提到,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产假时间,将产假时间从目前的98天延长到至少18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她补充说,对于非正规就业妇女、城镇和农村未就业妇女等,除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之外,也应给付一定数额的生育津贴或者生育补助金。

“参考国际社会关于父亲育儿假制度的经验,研究探索延长配偶护理假为至少三个月,未休的配偶护理假不可转移给女方;配偶护理假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以减轻就业性别歧视,推进平等就业,进一步体现男女共担家庭责任的导向。”

孙伟还提到,为有3岁以下幼儿的父母每年提供一段时间的育儿假,休假期间的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进一步提升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争取做到费用全覆盖,使个人不用再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她还建议,改变目前仅由用人单位缴费的做法,探索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缴费责任的筹资模式,通过科学测算合理确定缴费比例。

“应鼓励男女共担育儿责任”

孙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她还建议,按照促进性别平等、提倡男女共担育儿责任的理念,优化生育假期政策。

“生育假期政策不仅应具备保护女职工产后康复、保障婴幼儿哺乳需求的功能,还应更多地体现对男女平等、共担养育责任的理念。”

她说,在保护“分娩生产”之外,生育假期政策更要保障“养育照料”,在明确女性家庭责任之外,也要提倡男性和社会在子女养育中共担责任,即建立性别平衡、家庭工作平衡的生育假期政策体系。

“在落实生育假期政策时,应鼓励男女两性共担育儿责任,推动配偶陪产假的落地实行,也应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适当减轻用人单位压力。”

在孙伟看来,当前我国生育假期的长度已处于世界前列,问题在于生育假期政策的覆盖面依然偏低。

“将生育假期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工作,对侵害职工生育假期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引导、督促用人单位改正。”

孙伟还提到,建议探索实施带薪或无薪育儿假,合理分担支出成本。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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