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区迁移的。
⒉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申请途径
户籍地乡、镇、办事处(社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分为两种情况:
(1)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应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新参保缴费手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附:郑州市政务中心社保办事大厅
地址 : 中原西路郑发大厦3楼
电话:037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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