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五一电动车头盔最新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适用本办法。县(市)、上街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点击查看《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http://zz.bendibao.com/live/202133/79256.shtm
>>>点击查看《郑州骑电动车戴头盔规定》http://zz.bendibao.com/traffic/2021422/81123.shtm
交警第一次查处到的,予以宣传教育,并登记交通违法信息。
交警第二次查处到的,予以批评警告并登记交通违法信息。
交警第三次查处到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