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系统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执法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政法改革从权力结构和管理体制上强化办案责任,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实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大大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健全诉讼制度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刑事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的基本证据标准,让案件的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改革立案审查制,实行立案登记制,人民群众打官司更便捷,让“立案难”成为历史。实行“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3000多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累计发放居住证超过1.3亿张。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近三年人民法院共发放救助金29.5亿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系统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执法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政法改革从权力结构和管理体制上强化办案责任,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实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大大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健全诉讼制度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刑事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的基本证据标准,让案件的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改革立案审查制,实行立案登记制,人民群众打官司更便捷,让“立案难”成为历史。实行“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3000多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累计发放居住证超过1.3亿张。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近三年人民法院共发放救助金2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