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1月31日消息(见习记者 舒震)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1月29日,四平银保监分局连开四张罚单,分别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通满族自治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通满族自治县支行员工违规借用客户信贷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30万元。同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王亚力,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通满族自治县支行银行员工违规借用客户信贷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予以警告处罚。
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法发放贷款、信贷业务管理不尽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60万元。同时,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张巍,对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法发放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予以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