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七项机制”构筑安全生产防线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建新 通讯员 魏广军 张永军
连日来,平顶山市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市应急管理局对各县(市、区)集中攻坚行动进行日调度周通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叶县运用危化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网上巡查······
据介绍,活动从11月5日持续至2023年1月31日,通过拉网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平顶山市安委办创新举措,建立7项机制,促进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闭环整改等工作落地,从根本上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固本强基。
压实责任机制。市、县、乡和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攻坚行动”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行业部门负监管责任、各企业负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尽责的责任机制。认真落实“三查三签字”制度,即企业自查、政府分包企业领导复查、行业部门监管人员核查,对查出的隐患和突出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签字,政府分包企业领导签字,行业部门监管人员签字,确保责任到人。
调度通报机制。平顶山市安委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督导清单》《部门督导清单》,实施日调度、周通报工作机制,每天调度各县(市、区)应急局,了解进度、汇总问题,研判对策,下达整改指令。每周通报一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褒优罚劣,督促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督导检查机制。平顶山市安委会成立6个督导组,由该市纪委副书记和5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包县(市、区),深入一线,深查真抓,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各重点企业全面排查梳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力压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企业各级责任。
风险研判机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聚焦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定期召开风险研判会,分析研判风险点、危险源,梳理查准重大隐患、薄弱环节,对研判出的重大风险细化落实整改方案、防范措施,切实推动关口前移、抓早抓小。
动态清零机制。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逐一登记建档、分类造册,通过研判,明确整改销号时间,凡应改逾期未改的适时通报,并将动态清零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推动全面落实企业自查覆盖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100%、重大隐患“五落实”到位率100%、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执行率100%,确保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举报奖励机制。平顶山市结合实际,在《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平顶山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调动企业员工、社会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积极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严肃追责机制。平顶山市安委会与市纪委监委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市“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明察暗访,掌握工作不力、耍花架子、击鼓传花、水上漂现象的党政干部,依相关党纪政纪规定,采取警示约谈及其他相应处理。企业发生严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或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的同时,落实“一案双查”,行刑对接,决不姑息。
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平顶山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市共排查检查企业12087家(次),发现隐患7754处,已整改5926处,停产停业20家,攻坚行动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