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
的提示性公告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提升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意识,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对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的河南会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6171家市场主体(详细名单见附件)进行专项清理,现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址:http//ha.gsxt.gov.cn/index.html)补报年度报告;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存在困难暂时无法正常从事经营的,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歇业备案,同时应补报年度报告。
上述三种情形的市场主体,若存在已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如终止经营的,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或申请变更、歇业备案、注销登记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二、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都将被列入“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在未解除任职资格限制前,登记机关不能核准其为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已经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改正的,将面临行政处罚。
三、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及时与登记机关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两年未年报市场主体名单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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