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成功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孟向东 曾倩 通讯员 谢红翠
2月10日上午,在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细心辅导下,缴费人成功缴纳了3100元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这是2023年1月1日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政策出台后,南阳市成功征收的首笔费用,标志着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工作在全市顺利开展。
据悉,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为确保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有序落地,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积极与市林业、市财政、市人行对接,统筹协调做好林草两费的征收入库工作,编写《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林草两费缴费流程》,提前告知缴费人缴纳流程、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保证征收过程流畅有序;同时,组织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就征收流程、费款级次、征收标准等相关政策进行学习,确保每一位参训人员都能懂操作、知流程、会答疑。
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做好信息共享互通,规范缴费流程,畅通缴费渠道,拓展“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缴费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