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管理也日益增多,在农村宅基地改革之中,严格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控,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是发展的重点。这三种情况下,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1.不满足一户一宅
“一户一宅”已经成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最基本的原则,农村宅基地通过确权登记的方式,对“一户多宅”问题进行清理,如果已经有了从本村申请的宅基地,再申请第二份宅基地,就无法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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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卖、出租、赠与宅基地后
现阶段很多农村居民都将农村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而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将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的人,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3、户口转出本村
村内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而村集体作为集体自治组织,对于非本村户口的朋友,就没有办法申请本村的土地进行生产生活了。
以上三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无法获得批准,此外,随着农村发展,多数宅基地已经被分配,这也就导致了很多新生本村人即使满足申请条件,也无法获得宅基地。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