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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地一体升级,确权颁证!“多宅”症结有望破解,农民早了解

   日期:2023-02-25 16:06:39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6    评论:0    

原标题:农村房地一体升级,确权颁证!“多宅”症结有望破解,农民早了解

【导读】宅基地是村民的福利,是村民安身立命的基础,有了宅基地就能盖房,生活也就稳定下来,这也是所谓的“居者有其屋”的愿景!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管理的混乱,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也出现了“不均”的现象,有些人早年间占了几处宅基地,而有些人子女长大了却难以获得宅基地!一方面,宅基地存在资源浪费的现象,另一方面,宅基地却也存在不足的表现!为了妥善管理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并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妥善的管理,最近几年,农村土地改革不断深入,其中,涉及宅基地最为重要的就是“三权分置”了!

宅基地“三权分置”,明确了宅基地的属权归村集体,资格权以及使用权归属村民,为了深化土地改革,并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盘活,有利于提升村民的收入来源,盘活农村集体经济!

据了解,随着农村房地一体的升级,最近几年,农村宅基地的确权以及颁证也进入尾声,在2023年一号文件中,“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章节中,明确了土地承包到期后顺延30年的规定,同时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

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逐步完成,宅基地的权属也将更加的清晰,这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有利于确保农民的权益,尤其是,在面临搬迁撤并乡村过程中,有利于确保农民获得相应的补偿款!

当然,由于历史局限性的问题,农村仍有很多宅基地的症结需要治理,尤其是对于“多宅”问题,按照“一户一宅”的政策,“多宅”村民面临难以顺利确权颁证的难题,对此,各方也在讨论,“多宅”问题如何破局!

个人认为,按照目前国内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规定,对于“多宅”问题,仍是有办法进行妥善解决的!

其一、宅基地不具备村集体以外之间的流通,因此,“多宅”农户可以通过村集体内成员进行交易,比如,村民将自有多出的宅基地,售卖给本村集体内有需求的成员,获得一定的收益!

其二、通过“分户”的方式进行确权登记!由于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属性,对于“多宅”农户来说,可以通过分户的方式,比如家里有2个儿子,可以将其中一个进行分户,独立出去,获得宅基地!当然,对于“分户”也有很多严格的规定,比如说,独生子女家庭不具备分户的条件,双女户家庭子女成家后也不能进行分户,子女年龄过小也不能分户等,对于这几类的村民,或许只能通过村集体内成员之间流通实现“多宅”变“一宅”!

其三、通过宅基地有偿退出的方式!最近几年,农村宅基地改革不断推进,不少地区试点推进了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的表现,农民可以通过有偿退出的方式,将多余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并获得一定的价值,村集体将其列入经营建设用地进入入市,不仅解决了“多宅”的问题,也进一步盘活了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壮大了村集体的收入!

综上所述,随着农村房地一体升级,村民陆续获得宅基地确权登记,对于“多宅”村民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对此,农民拍手叫好!

农村房地一体升级,确权颁证!“多宅”症结有望破解,农民早了解!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以上为笔者个人观点,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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