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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深化改革!大家要牢记三不批、四禁止、两注意!

   日期:2023-03-01 08:59:59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2    评论:0    

原标题:农村宅基地深化改革!大家要牢记三不批、四禁止、两注意!

宅基地是老百姓的最重要土地资源,国家政策也是一直在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控,保障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效率,保障农村居民合法的宅基地权益,所以在当前的农村宅基地改革之中,将严格按照全新的《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来管控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接下来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为大家讲解。

律师解读

首先,三个不批准讲的是将严格控制“一户一宅”制度,要合法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的合法权益,而新的土地管理法针对一下三种情况是不予批准的:1、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2、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等申请不予批准;3、非农村集体成员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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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来给大家讲一下非常重要的是四个禁止,村委会在处理关于农村农民宅基地时应当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能违背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内容:1、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2、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3、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4、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最后是提醒大家关于宅基地需要有两个注意的地方:宅基地作为农村重要土地资源之一,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控,保障农村居民合法的宅基地权益,所以在当前的农村宅基地改革之中,农村居民需要注意两件事。一个是不得长期闲置宅基地;另一个就是不得擅自在宅基地上修建厂房等非居住性房屋。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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