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消息,据中国银保监会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吕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发放贷款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吕梁监管分局责令吕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处以罚款40万元;禁止刘建文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刘云祥警告。法定代表人:李永明
中国银保监会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吕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建文、刘云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吕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建文、刘云祥
单位
名称
吕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永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吕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40万元;禁止刘建文
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刘云祥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吕梁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2月28日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