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力,龙泉镇“三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工作。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现代化农业高效发展;二是加强业务服务指导,深入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了解经营主体的需求点,找出短板,实实在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三是优化经营条件,提高经营场所水、电、路、互联网等设施的保障水平,保证经营活动顺畅高效进行,并根据发展需求,不断优化,确保农业增效,辐射带动更多的农民增收。
供稿 丹寨县龙泉镇
一审 姚登月
二审 石开恒
三审 陈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