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帮助广大消费者树立消费维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特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
食品安全要牢记
消费者购买食品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在外就餐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要食用新奇食物、野味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
网络消费防隐患
消费者应挑选信誉度高、管理规范、交易规则完善、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的电商平台进行网络购物。注意查看平台内店铺首页醒目位置是否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及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避免在非正规电商平台上购物。购买前与商家沟通到货时间,确保所需产品在快递物流停运前到达。
预付消费需三思
预付式消费有风险,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时需谨慎,牢记“非必要不办卡”。若确需购买预付式消费卡,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经营状况比较好、诚信度较高的商家;谨慎选择一次性充值金额过多、服务期限过长的预付式消费,办卡后要及时消费,避免因使用时间过长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跑路等不确定因素;在办理预付卡时,消费者要仔细了解和阅读办卡说明,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详细约定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项目、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妥善保留预付凭证、合同或协议、宣传单、发票等证据,发生纠纷时可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个人信息要保护
防范信息泄露风险,不要随意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要随意点击陌生短信链接、网页链接;不要在公共场合随便链接免费WIFI,尤其注意不要在连接免费WIFI的状态下进行支付,防范不法分子窃取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发布或“晒”出个人证件、机票车票、所在位置等在社交平台;不随意丢弃快递单、POS单、购物单、存取款凭条、车票等账单、票据;不要将个人信息交由所谓的“代理维权”机构开展相应代理活动;涉及支付的APP尽量设置不同的支付密码,或以重要级、安全级别为基础分类设置支付密码;在网页、应用登录界面,谨慎设置记住密码或自动登录;换手机时要注意删除旧手机上的敏感文字、图片信息。
依法维权莫忘记
消费结算时要保留相关凭证,使用现金支付要索取发票;使用电子转账支付方式要确保相关费用不向私人账户转账付款;如通过微信等方式咨询问题或支付费用,一定要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在支付后索要和留存消费凭据。消费者在购物、旅游时若遇消费纠纷,可与经营者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来源|平观新闻
主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