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今年73岁,身体硬朗,住在年轻时厂里的家属楼,有很多退休前的伙伴一起安享退休生活。一天晚上,张大妈正与李阿姨一起遛弯时,被路过的快递车撞倒,到医院就诊后发现肱骨粉碎性骨折,肘关节骨折,需要高额手术费。但快递小哥小赵因家庭贫困,无力支付张大妈手术费。
幸好,张大妈的闺女在15年前为她投保了一份两全险附加了20万元保额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现在还在保障期内,最终张大妈的医疗费用通过这份保险得到了损失补偿。
本案中,张大妈被快递车撞倒,属于保险条款中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定义,因意外造成的手术费、治疗费用属于保险责任。
虽然依据《民法典》,张大妈的医疗费用应由承担侵权责任的肇事人小赵承担,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不与责任相关,即使非本人责任,只要提供发票原件、就诊记录、意外伤害证明仍可获得赔付。
案例启示
对于老年消费者来说,很多险种保险公司无法承保,需要提前布局保险保障,而相对于中青年而言,老年人失能收入损失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主要风险变更为医疗费用损失。适当配备各类医疗保险保障,可以有效帮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