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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在女儿结婚前立遗嘱!99.8%的老人都选的“防儿媳女婿”条款,有法律依据吗?

   日期:2023-03-25 22:40:05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22    评论:0    

原标题:赶在女儿结婚前立遗嘱!99.8%的老人都选的“防儿媳女婿”条款,有法律依据吗?

近日

《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

正式发布

白皮书对25万份遗嘱

进行大数据分析

十年间立遗嘱人群平均年龄

从77.43岁逐年降至68.13岁

立遗嘱被许多人认为

是对人生进行定期思考和盘点的新起点

女儿婚事将近,阿姨来立遗嘱

明确“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74岁的马阿姨今年2月份刚刚立好了遗嘱,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给了女儿,并且明确表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原来,马阿姨从新闻里得知,即使女儿是自己的独生子女,也有可能没办法完全继承自己的房子——如果作为女儿的夫妻共有财产,以后女儿的婚姻出了什么问题,房子有可能被女婿分走一半。

去年,女儿和男朋友开始谈婚论嫁,马阿姨就咨询了立遗嘱的事情。“立完遗嘱的当天心里还有点难过,想着怎么自己就到了要写遗嘱的年纪了,但后来就觉得安心,以后我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有人来跟女儿抢房子了。”马阿姨说。

中华遗嘱库白皮书中的数据显示,60-70岁老年人成为订立遗嘱的“主力军”,而在60岁以上老人当中,有99.8%的人会像马阿姨一样,选择遗嘱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即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也规定,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在遗嘱中写明“继承人所继承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能起到排除儿媳或女婿对遗产的共有的效果。

跟子女交易房产比立遗嘱节省税费

但存在三大风险

立了这份遗嘱后,马阿姨遇到的新问题是,这套房子以后交易可能会面临高额遗产税。有房产中介建议马阿姨现在就把房子卖给女儿,这样只要交1%的税,能省下一大笔钱。

遗嘱库的工作人员田艳说,房产中介的方法确实能省下一些税费,但是买卖过户完成之后会有三大风险:

■ 因为只有一套房子,卖掉后,马阿姨丧失了支配财产的主动权,养老全都依赖女儿,自己的生活存在不确定性;

■ 房子卖给女儿,万一女生恋爱脑要在房本上加配偶的名字,马阿姨即便反对,也没有决定权;

■ 最大的风险在于,意外不会分年龄大小,万一女儿先发生意外,她的配偶和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马阿姨或许就要跟其他人再去分自己的房产。

听了这段话之后,马阿姨决定不把房子早早卖给女儿。一方面以后女儿女婿想在房本上加名字、卖房子,能帮女儿把把关;另一方面女儿不愿意的情况下,也能拿自己当挡箭牌,小两口的矛盾也少一些。

年轻人立遗嘱越来越多

白皮书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80后”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一共有3009人,人数逐年上升。

从数据上来看,“80后”遗嘱处理的财产以房产为主,涉及房产的比例高达97.3%,其次为存款。调查发现,“80后”遗嘱中所涉房产,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比例各半,“80后”立遗嘱的出发点多是希望“保住房子”。

不久前,一位上海29岁的离异女士订立了一份特殊的遗嘱,她把名下的一套房子和银行卡指定给目前年仅3岁的女儿来继承。

同时为防止前夫以监护人身份分割遗产,又指定自己父母,也就是孩子的外公外婆作为遗产管理人,待小朋友28岁之后再办理继承。

网友:

保护自己的财产,无可厚非

转自新闻晨报

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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