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娘”,就在在婚礼的前一天还和P友聊骚淫乱,言语不堪入目,聊以前运动的事,不仅玩起来三P(证据确凿无疑就是聚众淫乱罪,五年有期徒刑坐牢;同时发布相关视频聊天记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直接播种让新郎买单养孩子用心恶毒而且穿着婚纱做爱等暧昧淫秽内容,而新娘竟然完全配合;竟然还是结婚婚礼当天前一个晚上对夫妻的不忠,对结婚证与民法典的藐视。对于已经领取结婚证的夫妻来说就是婚内出轨了,男主完全可以以此为由申请撤销婚姻,让女的退还20万彩礼,同时对自己筹备婚礼造成的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费给予赔偿挽回损失。
张家界新娘事件中女子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
(1)制作、传播淫秽录像,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本罪的入罪条件是达到以下情形之一:
a、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b、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c、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二百件以上的;
d、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e、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f、造成严重后果的。
具体到本案,如果制作的录像达到二十个以上,或者电机达到一万人以上,或达到严重后果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可能涉及聚众淫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具体到本案,这个所谓张家界新娘玩3P,实际上就已经属于典型的聚众淫乱行为,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她及其同伙,如果涉及到两种罪名,最后的量刑是在较重的刑期以上、两种刑期之和以下酌情量刑。例如,假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判一年六个月,聚众淫乱罪应当判三年六个月,那么她最低可以判三年六个月,最高可以判一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合计五年),也就是说在三年六个月到五年之间酌情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