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和开除的区别主要有:处分程度不同,法律规定不同。
1、处分程度不同。免职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所以公务员正常的职务调动时都难免要免职。另外公务员不适任原职时,也有可能被免职;
2、法律规定不同。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务员享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的权利。公务员如果对涉及本人的免职等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申诉。
免职和开除,区别非常大。
例如某局局长,因为某个问题涉及领导责任被免职,他只是不干局长了,还是公职人员,而且很大可能是原有的级别还在(例如主任科员,也就是正科级),当然了他的工资社保等其他待遇都不受影响。简单点讲,免职就是不当原来的官了。
当然了,有些时候的免职,是免了A职务另外任命B职务,甚至B职务会比A职务还高,所以免职不全是坏事情。
开除,那就是取消他的公职人员身份,成了平民百姓,相应地,他的社保待遇也有了很大的改变:视同缴费年限清零,正式缴纳的社保,单位代缴的清零,个人缴纳的部分保留,要么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提出,要么在此基础上自己继续缴费达到退休条件以后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待遇非常低)。简单点讲,开除就是扫地出门,取消一切待遇。
少数情况下,如果当事人犯事的情节不算严重,单位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有可能开除公职后给予一部分生活费的待遇。当然了这种生活费,是远远低于原来的待遇的。
有的朋友问撤职和免职有什么区别。简单点讲,撤职有惩戒的性质,一般情况下原有级别会降低的,而免职,除了部分场合属于追究责任,也有一些其他原因,例如健康原因,年龄原因,以及工作需要需要变更工作岗位等等,免职一般不会降低级别,少数情况还可能升高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