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以后,战败国日本,成为了联合国的托管地!美国受联合国委托,代为管理日本。这就是日美关系的真实现状。
既然是美国代管日本,那么日本对美国驻日人员,就没有司法管辖权,而美国却对日本拥有绝对的司法管辖权。也就是说,美国实际上有权废除日本政府;有权废除日本天皇;有权废除日元;有权废除日文…。尽管美国从未在明面上,对日本采用过于强硬的手段,但是美国确实拥有处置日本的绝对权力。
日本精英层对日美关系的本质,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们知道日本对美国驻日人员,没有司法管辖权,所以历届日本政府都不会将驻日美军的犯罪行为,诉诸法律!


二战以前,韩国属于日本。二战以后,美国将韩国从日本分离出来,作为美国单独的托管地区。韩美关系的性质,与日美关系的性质,是一样的。因此,韩国也对驻韩美军,没有司法管辖权。


老实说,韩日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主权国家,韩日只是由美国代管的联合国托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