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户籍档案手工管理,造成不少人的档案当中有几个不同的出生日期、以及档案等级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户口簿记载不一致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原劳动合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做出了统一规定: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的档案与身份证、户口本关于出生日期的记载不一致,又无法查明确切的真实的出生日期,以档案当中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作为标准计算退休时间。
至于一个人有多个出生日期记载的原因,非常复杂。
一种是管理方面造成的错误。例如前些年农村出生的孩子,都是由孩子家长报给村干部,村干部记入户口底册,再后来户籍资料统一交给派出所,再后来户籍资料又统一交给公安分局户籍科统一管理,这其中有多个环节可能造成错误,例如口语错误,记载笔误,公历农历转换错误等等。
另一种是人为造成的错误。例如前些年入托、入学、服役、招工、分房、提干、登记结婚、生育等很多问题都受年龄限制,有不少人为了方便,故意更改出生日期。
现在这些事情管理相对规范了,例如出生日期是以出生医学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身份证号码本身设计的时候有纠错机制,户籍资料都是计算机处理,也就很难再出现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