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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宝马车冲撞人群事件,广州宝马车冲撞人群事件始末

   日期:2023-03-30 23:26:09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69    评论:0    

广州宝马车冲撞人群事件是指2023年1月11日17时25分,广州天河路体育中路口,一男子驾驶宝马SUV突然冲向等红灯的人群,多人被撞倒。该车并未就此停下,而是陆续又五次撞向路人,直到头撞向护栏无法启动,被撞伤的一名交警和另一名交警才将该男子控制。这几次撞击造成5名路人死亡,13人受伤。

到底怎么回事呢?

1月11日17时25分,广州天河路体育中路口,一男子驾驶宝马SUV突然冲向等红灯的人群,多人被撞倒。该车并未就此停下,而是陆续又五次撞向路人,直到头撞向护栏无法启动,被撞伤的一名交警和另一名交警才将该男子控制。这几次撞击造成5名路人死亡,13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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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横祸伤害了无辜的路人

年关将近,本来路人脸上都洋溢着过节的喜悦,谁也没想到会突然遭此横祸!

现场的情景令人心痛!

1、在这起车祸的死亡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六岁,也就是文章开头所说的那个小女孩。她的妈妈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难以接受,在现场哭喊着:“我只是带孩子出来买个新衣服,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一个原本幸福的小家庭,就这样被无情的毁了。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到离去之时,也许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因为事故来的太突然了。或许她心里正一直惦记着妈妈即将给自己买到的新衣服呢,只可惜,她再也见不着、再也穿不着了!

2、还有另外一个家庭惨遭这场横祸,受伤的男子已经站立不起,他努力的朝着被撞倒在地的妻子和儿子的方向爬去,大概是急着想知道妻儿的伤情状况如何。

一家三口都没有能够幸免,这一家人今年的春节或许只能在医院里度过了!

3、这起车祸给其他死、伤者及其家属同样带去了无尽的悲痛,毁了多个家庭,使得多少个家庭在这个春节沉浸在悲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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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令人难以琢磨

事后。经媒体了解,肇事男子姓温,22岁,刚大学毕业没多久,在给父母打工。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据现场目击者介绍,温某被交警控制住后,并没有因为造成这起惨烈的交通事故而表现出悔意。相反,当时他脸上居然还带着些许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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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他这样做的原因,有的说是精神不正常;有的说是有报复社会的心理;也有的说是经历了什么事情;还有的说是酒驾。

但这些都只是人们的猜测,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如此丧心病狂,需要以警方调查了解的结果为准。

肇事男子会受到怎样的法律惩处

1月14日,广州市检察院已经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温某批准逮捕。

据此可以看出,目前,检察院给温某定的罪行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实,就温某的作案过程而言,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其制造了这起交通事故,他先后六次驾车冲撞人群,足以体现出其存在故意而为之的心态。

而且,驾驶机动车撞人存在(被撞者)被撞伤或撞死的可能性,这是每一个成年人都清楚的事情。

从这些角度来讲,温某的行为也存在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这两大嫌疑。

所以,温某至少触犯了三项罪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这每一项罪行都可能是重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与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什么这三项罪行的量刑标准都只选择了最严厉的呢?

因为温某的行为造成了5死、13伤的后果,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范畴。

无论给温某定哪一项罪行,他都有可能接受“死刑”这一种最严厉的法律惩处。

如果这三项罪行均成立,数罪并罚,那温某的结局就只有一个,接受“死刑”的法律惩处。

当然,以上只是我们自己的分析,温某的结局最终会如何,还是要以法院的判决结果为准。

让我们一起继续关注此案,具体结果会如何,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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