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到平桥区调研
3月31号,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鲁建学到平桥区调研司法所建设及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区领导刘庆东、程岗参加活动。
在平西司法所、滨湖社区等地,鲁建学一行详细了解了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开展情况。对平桥区在相关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好成效给予肯定。
鲁建学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和前沿,是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要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职能配置、提升保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突出基层法治建设,推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共同发力,切实发挥司法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为平安、法治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要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始终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根本立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