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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开一批色狼行政处理结果,警方:考虑曝光照片!是否涉嫌侵犯隐私权?律师解读

   日期:2023-04-20 09:20:17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16    评论:0    

原标题:杭州公开一批色狼行政处理结果,警方:考虑曝光照片!是否涉嫌侵犯隐私权?律师解读

每经编辑:张锦河

4月18日,“杭州公开一批色狼行政处理结果”的话题“火”上热搜。

近日,有网友杭州市政府网上发现了一批行政处罚的公开信息,主要是针对在地铁上猥亵女乘客的违法者的罚款或拘留处罚决定,也有在公交车上干这种下流事而被处罚的。

比如姚某在地铁上行扶梯位置,用手机偷拍女生的裙底,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行为,被被地铁公安罚款500元;陈某在地铁车厢里用手触碰女生的身体、用生殖器贴蹭女生臀部,属于严重猥亵他人情节,被被地铁公安处拘留12日......

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图片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

杭州警方:考虑曝光色狼照片

据九派新闻,19日,杭州地铁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称,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还在完善,会考虑曝光“色狼”照片。

“即便当场没有抓到,我们地铁上也有监控……一直都有安全员巡逻。”杭州地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回应,遇到“色狼”后可以立即报警,或者前往地铁警务处求助。另外他提醒,“防狼喷雾”无法被带上地铁,遭到猥亵时,除了报警,也可以向穿着红色背心的安全员求助。

针对是否会在地铁上增加安全员等措施,杭州地铁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回答,“后续会考虑,不能马上答复这个问题。我们也要看整个治安情况。”

律师:公开姓名可起到警示作用,且并不涉嫌侵犯隐私权

公开被处罚人姓名,是否可能涉及侵犯公民隐私权?

据红星新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记者,“在本次事件中,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结果是为了以儆效尤,如果完全隐藏行为人的身份信息,则无法起到警示作用,不能达到震慑效果,而公示信息过多则会侵犯行为人的隐私权。因此,政府网站公开的处理结果只是公示了被处罚人的姓名,没有其他的身份信息,这样的做法将处理他人隐私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并不涉嫌侵犯隐私权。”

“另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政府网站上仅公布被处罚人名字,既未侵犯其隐私权,也能够保障一般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做法,未超过必要限度。”付建称。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也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根据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他解释:“也就是说,政府信息涉及到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原则上不进行公开,但是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情况除外。”

“本事件中,政府公开被处罚‘色狼’的个人信息,可以安抚人心,警示类似行径人员,预防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能让社会公众准确辨识‘色狼’,进而杜绝‘色狼’再次走进人群猥亵、骚扰他人。所以政府公开被处罚‘色狼’的个人信息是必要的,对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影响,应当公开,且并不会对‘色狼’的个人隐私构成侵权。”赵良善说。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九派新闻、红星新闻、公开资料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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