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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孩子被冤枉!店主进教室带走男孩逼其承认偷东西

   日期:2023-04-26 10:42:38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15    评论:0    

原标题:又一个孩子被冤枉!店主进教室带走男孩逼其承认偷东西

据时间视频报道,近日,网曝河南周口项城市一文具店主私自将附近小学一男生从学校带走,并威胁孩子让其承认偷了500元左右的东西,引起广泛关注。

文具店主进课堂带走男孩逼其承认偷东西 网友:严惩学校失职

据报道,孩子的父亲李先生介绍,该文具店主混进学校后,从课堂上直接将儿子带走,并威胁其承认偷了价值500元左右的东西。“带到她(文具店主)店里,路上就让我儿子承认,如果不承认就报警,并让他承认后写下来,我儿子害怕,才写了下来。”

被逼所写材料

得知此事后,李先生立刻从外地赶回,询问儿子却被告知其未偷东西。“第二天我就去她店里,她就说监控坏了。”李先生说,自己报警查看监控后,发现儿子被诬陷,便要求店主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道歉,并向附近十几家文具店澄清此事。

李先生表示,店主道歉并澄清此事后,儿子恢复了些自信,也扫除了部分阴影。“当时这个事情一澄清,我儿子在班上,脸上的表情马上就高兴了,但是要想完全消除影响,像没发生这件事情一样,暂时不太可能了。”

25日,该学校工作人员回应称,店主已向孩子道歉,目前警方正在调解处理。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太过分了!”“孩子心里得有多大的阴影啊?”“为什么陌生人能随便把孩子带离学校?”

“这种事情不能道歉就算了。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有关部门应该介入;特别是学校未尽照顾保护之责,任由无关人员把学生从学校带走,先应该严惩学校失职”。

还有网友表示“这明明是诬陷罪,500块,讹诈罪,怎么就道个歉,这是犯罪,真被诬陷成了,这孩子一辈子都毁了,支持家长走法律程序”。

从目前信息来看,店主道歉还不够,警方应该调查是否涉及犯罪问题,要切实保护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江苏扬州一文具店老板冤枉一名9岁的小女孩偷文具 还要求“搜身”

无独有偶,近日也有类似的报道,江苏扬州一文具店老板冤枉一名9岁的小女孩偷文具,还要求“搜身”,引发网友热议。

4月22日,江苏扬州一孩子妈妈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称:爷爷带女孩在当地一文创店买东西,老板指责小女孩偷胶带,当场责令小女孩拿出来。女孩翻遍所有口袋没有找到胶带,但商家仍称监控拍到她拿了, 当众要求“搜身”,爷爷极力证明孩子清白要求报警。

之后有警察赶到现场,警察查看监控后向店主表示:小女孩只拿了一个并放回去了,是一场误会。

4月23日,涉事店主发视频道歉,在视频中表示:“本人现在正式公开道歉,由于本人工作失误,对小朋友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在此郑重向小朋友和其家人道歉,希望能征得对方的原谅!”

4月23日18时48分,涉事店主又在其个人账号上发布了致歉公告,表示自己已经反思反省,认识到了公开的质疑、不信任可能给孩子带来的影响,一辈子都难以弥补,以及处理方式过于简单粗暴等。

公告最后,店家表示“很后悔、很悔恨”,并表示店铺从即日起将停业整顿。

当地教育局表示,他们已联系到该学生安抚,并进行了心理疏导。

据极目新闻报道,除了《民法典》对“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有规定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2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即便发现未成年人有不当行为,也要报以宽容,以合理有温度的方式去解决。

也就是说,哪怕孩子们真的拿了东西,店主也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与其监护人沟通,或者报警处理,而不是咄咄逼人,并在没有确认之前,就在公众场合大肆宣扬。

因此,店主应当为自己的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由此造成孩子们精神受到伤害所产生的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资料来源于时间视频、中国新闻周刊、极目新闻、九派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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